行政院今天(23日)召開院會,院會通過撤回前行政院提送到立法院審議、尚未進入審查的115項法案,其中包括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長照保險法等,將函請立法院同意撤回。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因外界及立法院提出意見,既然政府已改組,應把過去的法案再重新檢視一遍,因而有此提案,他請各部會重新檢視法案內容的妥適性後,再研提草案報行政院。

行政院表示,在520前送請立法院尚未完成審議的法案共有161案,其中已交付立法院各委員會但尚未進行審查的法案有135案,包括組織改造相濾水器 水世界關組織法44案,配合已制定新機關組織法而廢止的組織法18案,以及其他組織及作用法73案。

行政院指出,上述已付委但尚未審查的135項法案,其中配合已制定新機關組織法而廢止的組織法「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等18案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國家安全法」第5條、第7條修正草案共20案不予撤回,其餘115項法案函請立法院同意撤回。

根據法案清冊,行政院撤回的法案包括總統濾水器 光頭水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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