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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2日電)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遭過濾器水世界控議長選舉賄選案,台灣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4年有期徒刑。法官認定李全教透過白手套向議員共同行求賄選,屬於賄賂及不正利益介入選舉。

李全教被控與台南市議員郭秀珠搭配參選議長、副議長時,涉嫌透過6名白手套,向多名無黨籍及民主進步黨籍議員期約賄選,被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違反公職全戶濾水器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

台南地院宣判,李全教遭判有期過濾器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前台南縣西港鄉長卓華民有期徒刑1年8個月、市議員谷暮.哈就的前任總幹事羅進生有期徒刑1年8個月,兩人都可支付公庫新台幣30萬元獲緩刑;前台南縣議員吳春成有期徒刑8個月。

同案其餘4名被告,郭秀珠、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委蔡啟新、前台南縣議員楊明達與郭秀珠服務處執行長林聰彬獲判無罪。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法官認定李全教、羅進生、卓華民民國103年9月11日對谷暮.哈就共同行求賄選;李全教提出以企業家贊助、協助搓退另一名候選人等方式,作為尋求在議長選舉中獲支持對價,屬於賄賂及不正利益。

另外,郭貞秀說,法官認定李全教委託吳春成以賄賂方式向谷暮.哈就尋求支持;雖然吳春成還未告知谷暮.哈就內容,但共同預備尋求賄選行為成立。

郭貞秀表示,賄選方式愈來愈細緻,法官認為這部分的共同要件事實,已形成行求賄選構成要件。李全教因居於策劃及幕後主導地位,犯罪情節最重,做出以上判決。1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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